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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汽车销售官民不等价 被指存在“价格歧视”

2017年03月16日 16:22:25  來源:法制日报

编者按

进入2017年,购买奥迪小轿车的消费者发现,奥迪的销售政策有了歧视的味道,不同身份的人享受的优惠不同。比如,公务员可以多享受1%—2%的折扣,个体户却不可以;对大学教授有优惠,中小学教师却没有……

虽然早有人大代表呼吁禁止经营者消费歧视,但目前法律尚不完备。“3·15”前夕,《法制日报》记者对上海、广州、武汉、海口等地的奥迪 4S店分别进行了采访。希望这组报道,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正在征求意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近日,有消费者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奥迪汽车销售官民不等价,涉嫌价格歧视。那么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呢?《法制日报》记者选择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永达奥迪和徐汇区的交运奥迪两个4S店进行了暗访。

记者暗访发现,这两个店确实存在针对不同官员、不同职业等目标人群进行不等价销售的情况。销售人员坦言,这种特殊的营销方式目的是为了维系奥迪品牌的官车形象。

官员购车的特权

在两个4S店,记者就一款排量为2.5的舒适型奥迪A6L进行咨询,该车官方定价为47.65万元。

永达店一位姓徐的销售顾问接待了记者。

不贷款我们不卖车,办理一年贷款8折,三年贷款7.9折。

除此之外,还有特殊优惠政策吗?

有啊,公务员、医生、精英企业员工,你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还能优惠2个百分点。

公务员有级别之分吗?

没有,只要你能提供公务员的身份证明就能优惠。

手续怎么办?

先按照正常销售的价格付款,然后提供材料我们去总部审批,批下来了就把优惠部分的款退给你。

……

在交运店,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姓洪的销售顾问。

贷不贷款,我们这里都是一样的优惠政策。

当问及公务员是否另外有优惠时,他拨通了主管的电话,让记者另行咨询。

这位主管告诉记者,此前针对公务员、医生和其他社会精英人群的确有特殊优惠政策,但两天前刚刚接到上面通知,这项政策被叫停了,现在仅局限于军警、士官可以享受这个特殊政策。

你想要享受这个优惠就等一等,只要上面政策一放开,我们就通知你。这个政策一直都有,以后也还会有,只是不停地在变,毕竟这样做是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奥迪不等价销售的内情,记者通过私密渠道联系到了一位一汽大众上海地区的内部人士。他向记者透露,其实总部给出的公务员特殊优惠政策是有行政级别之分的,副部级(含副部)以上公务员购买奥迪车可最高优惠3.5个百分点,其他公务员是2.5个百分点;大学校长和一般教授、医院院长和主任医师也都有一定幅度的区分。

对此,每个地区又有自己政策,比如上海统一规定为2个点,多出部分经销商截留了。这位人士透露,其实公司内部都知道这种促销政策在法律上经不起推敲。

那么,奥迪汽车为何要冒涉嫌违法和被消费者诟病的两重风险,推出这种官民不等价的特殊销售政策呢?

没落官车的尴尬

业内人士分析说:消费者对奥迪A6印象是官车’,2000年开始,这款车就被纳入政府采购,备受各级领导青睐。2005年奥迪又推出了加长版A6L,此后其官车的名号可以说火遍大江南北。奥迪A6L的热销也带动了整个奥迪车系热销,无论是家庭消费者还是商务人士对奥迪都青睐有加。

然而,奥迪的官车之路在十八大以后戛然而止。据悉,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被誉为史上最严的公车改革政策;2014年,军队公务用车实行集中采购,选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的政策也相继出台。于是在公务用车的采购名录中,曾经稳坐首席的奥迪名落孙山。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地区政府采购的公务用车是荣威品牌,记者走访了与奥迪永达店相毗邻的荣威4S店。

对公务员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公务车走政府采购渠道,个人购买和它一个价,甚至还能便宜点。这里的销售顾问告诉记者,现在上海公务车都是荣威,奥迪因为不是自主品牌,而且价格也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而被排除在外。

资料显示,新的公务车采购标准规定:省部级正职干部专车配备排气量在2.5()以下、价格38万元以内;省部级副职干部专车配备排气量2.0()以下、价格28万元以内;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以下、18万元以内,同时要求自主品牌采购比例不低于50%

一位奥迪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按这个标准,我们在公务车采购市场上的占比就几近为零。在失去官车市场的情况下,奥迪如何重振品牌形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方面需要拓展新的品牌价值,另一方面尽量维系官车形象。

据了解,2013年后,各地公车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大部分原本使用公车的公务员转而购买私家车,而这部分公务员成为奥迪汽车的潜在目标客户。

一是多年来的用车习惯,二是官本位思想影响。公务员购买私家车时因此青睐奥迪。对此,我们要做的就是采用一定的优惠政策,来延续官车品牌的示范效应。他说。

那么,奥迪这种官民不等价的销售方式在被消费者广为诟病之余,在法律上又是否经得起推敲呢?

价格歧视的指责

这种做法对我们这样的消费者是不公的,两个百分点就是近万元的差价。家住闵行区的刘先生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但并不是奥迪眼中的精英企业。

销售人员告诉我,只有像阿里巴巴这样精英企业的员工才能享受优惠政策。我很生气,感觉被歧视了。凭什么官员、大企业员工能享受优惠,而我们这种创业者就无缘呢?刘先生说。

那么,奥迪此举到底是否正像刘先生所说构成价格歧视呢?记者采访了竞争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钟刚。

价格歧视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针对不同地区或对不同的销售对象,销售同一类产品或服务时,采用不同价格销售,并对市场竞争秩序造成危害的行为,它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范畴。钟刚表示。

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钟刚解释说,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价格歧视需要三个要件:一是实施主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二是针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三是没有正当理由。

钟刚指出,根据反垄断法的这条规定,判断奥迪是否违法,难点在于判断奥迪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要考虑市场份额、上下游控制力等因素。在汽车市场竞争如此充分的情况下,很难说奥迪在汽车市场具备支配地位。

那么,依据价格法能否救济被伤害到的消费者呢?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据此,只有价格歧视针对的是经营者才被禁止,针对的如果是消费者则不适用此条规定。

奥迪汽车可能不具有垄断地位,但对于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来讲具有相对优势地位。如果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被禁止,对受到价格歧视的消费者来讲无疑是好消息。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修订草案中增加了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定。

钟刚希望奥迪价格歧视案例受到立法者的关注,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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